我们所喜欢的东西,是这个时代给予我们的礼物。前人创造了文化、技术、产品与体验,我们才有机会接触它、产生喜欢。
把这个想法走完的是三重境界。看山是山:做喜欢的事,因为喜欢。看山不是山:热爱不等于市场需求,不要为爱发电。看山还是山:最后还是做喜欢的事,只是明白了为什么——一件事如此打动我,世界上很可能还有一群人有相似的热爱;理解他们,让他们以更低的成本、更好的体验享受自己喜欢的东西,就是创造价值的起点。
其中的转向是:不问「我喜欢的东西能不能赚钱」,先问「和我一样喜欢的人需要什么」。喜欢是发现需要的机制——自己就是用户的人,每天都在体验这种需要。对我们来说,这份「喜欢的东西」是可穿戴的角色形象:让人人负担得起第二身份。
喜欢是线索,不是验证。